喜讯:我院连续七年保持“省级文明单位标兵” 称号
近日,中共陕西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《关于复查保留荣誉称号的省级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、文明校园、文明社区、文明家庭的通报》文件,我院连续七年保持“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”殊荣。
我院自2013年成功创建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以来,在市、区文明委的悉心指导下,以《陕西省省级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指标》为依据,紧密结合医院发展实际,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医院中心工作相结合,着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宣传,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,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,充分发挥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示范作用和城市文明引领作用,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在新的一年,我院将继续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,把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作为推动医院党的建设、提升竞争实力、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,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、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贡献一份力量。
(通讯员:张娟)
2021年2月9日 14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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